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律师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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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间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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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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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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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议书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______,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______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______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______,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请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_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碛凶钌?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江苏省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______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武汉市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_______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_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______月______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支行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广州市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名额和岗位等,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

2、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培训、_______等岗前培训。

3、乙方受甲方委托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派遣员工共_______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5、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为其中包含派遣员工的社会_______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6、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甲方对派遣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经常进行_______,采取有效_______加强劳动保护。一旦发生工伤亡事故,乙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由甲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8、甲方有权解除工作期间不遵守_______的派遣员工,发生的相关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乙方及时配合解除 的相关事宜,确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运行。

9、本协履行期间,如发生有关条款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时,双方另行商定修改有关条款内容,协商不成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解除协议,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从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______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_________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________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_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______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支行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期限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_____﹪。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___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_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长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相关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其索赔,乙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3.对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6.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5情形以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等。

3.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文。

4.于每月 ________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若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可从固定费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支付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7.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8.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9.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业务用品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11.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他工作的;

6. 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按本条第5、6、7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 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四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员工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_________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苏州市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海员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文件,证明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真实合法、有效的组织,其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释义:_____

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的行为。

2.2 派遣员工:系指通过甲方选聘(甲方原有员工转入乙方或自行新晋选聘)、乙方协助招聘等有效的选聘方式,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国公民。乙方保证其已与派遣员工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2.3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

2.4 社会保险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购买人数及时向乙方支付。

2.5 服务费: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20__ 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起生效,至 ____年____ 月 ____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员工管理

第五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间从事 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派遣员工的劳(以下简称甲方) 邮编:_____传真: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_____传真:_____ 动表现及在保障派遣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

6.1 甲方自行承担派遣员工的选聘工作及将现有员工转移至乙方,并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

6.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加派遣员工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候选人考核合格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同时乙方与确认被甲方确认录用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法定的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

第七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符合甲方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双方以 的形式确认。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劳动用工环境、劳务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管理

9.1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_____

9.1.1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设立及选聘工作,乙方协助;并由双方确认录用人员名单。

9.1.2甲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培训考核工作。

9.1.3乙方为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9.1.4由乙方统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员工离职流程:_____

9.2.1 派遣员工若申请离职的,填写乙方的《离职申请单》。

9.2.2 经甲方人力资源部的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协助承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派遣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的更换与撤离(本条款适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业务,如无则本条款无效。) 11.1派遣员工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 。试用期内,甲方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派遣员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证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负责提供新的派遣员工给甲方试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如乙方确有需要更换或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提供适当替补人选,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设立有工会的应提供乙方派遣员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约定方式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费用但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及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体退回与更换的情形:_____

13.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3.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13.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3.5 因劳动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乙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的。

13.6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 ,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4.1 退回的具体情形:_____

14.1.1 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2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销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4.1.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减少和市场经济影响的原因,企业需裁员、减员、撤离或更换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进行破产整顿的。

14.1.7 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撤销或者乙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4.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_____

14.2.1 若甲方遣散该员工的,甲方则根据乙方依法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相应支付同等数额款项给乙方作为补贴,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2 若乙方将甲方退回的派遣员工转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则给予乙方相当 该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数额的50%的款项作为补偿,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3 合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员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支付补贴外,还应按未提前的天数乘以派遣员工的日工资为标准向乙方补贴款项,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员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_____

15.1 派遣员工在甲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15.2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5.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15.4 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1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短期实习(三个月内)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员工退回时甲方无需按上述的退后员工的补偿及后续标准支付补偿金 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应享受的医疗期待遇、工伤待遇(工伤基金承担之外)、抚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参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给付乙方派遣员工及给以派遣员工相应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会保险已成功参保但未生效周期内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参保而发生本条情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7.1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甲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员工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费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缴纳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承保范围外的其它费用,先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承担,其它部分由甲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17.2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用工当地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派遣员工的工资等。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通过乙方办理解聘员工手续,甲方须依法支付解聘员工的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等。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购买生育保险的其生育期间的工资、医疗费、营养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承担并由甲方给予应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购买生育保险的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的转正

19.1 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及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则上,转正每季度进行一次并且转正派遣员工人数不能超过乙方当月在甲方派遣员工总数的3%。 19.2 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报乙方需转正的派遣员工名单,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该部分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并移交给甲方。

19.3 甲方需为转正派遣员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应给予乙方输送与转正员工同等数量的派遣员工名额作为辅助补偿。

第五章 劳务费用及结算

第二十条 费用结算流程:_____

20.1 每 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的《考勤表》及《工资表》等报表(书面或或电子邮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资表》等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 20.3 甲方应在,确认后通知乙方在内开具发票。

20.4 甲方每月承担因延误而导致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未能按时支付的责任,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前述款项包括:_____

20.4.1 /人·月(即:每月劳务费用=每月3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___ 元)。费用明细如下:_____

服务管理费:/人·月(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服务管理费)。 /人·月(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的调整,由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确认并据此调整相应购买基数与比例;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保险费)。

20.4.2 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20.4.3 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该劳动报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

第二十一条 财务结算方式:_____

21.1 甲乙双方账款往来,采用转账形式办理:_____

乙方开户名称: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乙方帐号:__________

21.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应支付费用后在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21.3 派遣员工工资发放:_____

21.3.1 甲方 每月 号。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及派遣员工。 21.3.2 乙方派遣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甲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定期按时发放每月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_____

22.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立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

22.2 负责对派遣员工在生产经营领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劳动纪律监察的管理工作。

22.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员工签名确认)及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后将该员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22.5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衣、厂被、安全劳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权按其规章制度进行使用规范的进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合理的退换派遣员工的权利及科学评估乙方派遣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_____

23.1 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23.2 为派遣员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与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23.3 及时足额的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向乙方及派遣员工支付的费用,并承担逾期支付费用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23.4 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与乙方的资源供应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则应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招聘的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_____

24.1 有权及时足额的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应得费用。

24.2 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25.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维护,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与应诉主体处理相关的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

25.2 如甲方原有员工转为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_____

25.2.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2.2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符合相应岗位的入职身体条件;

25.2.3 甲方应合理合法的处理完成与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使甲方与该员工之间无相应的劳动纠纷与争议;

25.2.4 转入乙方的派遣员工在原有与甲方劳动关系下发生的权益保护的事项的,由甲方承担处理解决的责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实而后成为乙方派遣员工导致的劳动纠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5.3 负责社会保险的申购、增减员、工伤申报认定、医疗期、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意外事件处理、员工退保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但若由 甲方未提供购买名单所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承担。

25.4 负责员工入职时的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员工档案的建立、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的流程甲乙双方可以 的形式确认。

25.5 乙方应督促和监督乙方派遣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5.6 乙方应为派遣员工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对 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 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承担责任,甲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用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负责人追讨有关责任。对 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25.8 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人数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适时派驻驻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工资/派遣员工招聘/入职培训/员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员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与派遣员工有关的劳动争议。

第七章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共同做好派遣员工的计生工作。乙方承担派遣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第二十七条 依据劳动法律签订的协议或仲裁书、判决书中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延迟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费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违约方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直接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违约或双方协商而提前解决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派遣员工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以上情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_____

35.1 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说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35.2 对 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转正补贴。

35.3 对 在此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的,以新调整内容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 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对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条自行顺延壹年;以此类推,直至双方在现行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企业员工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______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工地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签字人:____乙方签字人:____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在____注册成立的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甲方国名)的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_甲方的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_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_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____%应以_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_的中国服务组,其余_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兑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_(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____市)中国__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号账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票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3.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____(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十一个月,

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九条 甲方还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和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产生的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人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

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____乙方签字人: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乙方公司名称:____

见证人姓名:____见证人姓名: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地址:_________ ____

职务:____职务:____

签名:____ 签名: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企业员工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______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一)在学生返企、离企途中发生的;

(二)在实习后、节假日等企业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

(三)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

(四)企业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企业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六)学生应按企业指定地点食宿,在实习点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在企业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_______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单位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或企业的;

(四)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六)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七)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擅自离开实习点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学生假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二)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饮酒、打架斗殴、偷盗、私自乱接电、外出游泳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单位有权利辞退:_______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未按学校、企业的工作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_______

五、学生若在此期间亡故,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企处理善后事宜,一般在事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逾期企业可酌情自行进行善后处理:_______

六、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企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企业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_____

甲方(实习单位)责任

一、学校根据单位(企业)的需要,同意推荐实习生,到单位(企业)参加定向实习工作。单位(企业)提供实习场地和选派技术骨干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实习期间单位(企业)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由单位(企业)根据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及单位(企业)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

三、实习期满时,单位(企业)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

四、学校实习生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单位(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企业)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

五、实习期间的福利待遇单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发放。

六、在实习期间单位(企业)保护学生的安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校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学校实习规章制度,并服从单位(企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学生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协议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单位(企业)有权辞退学生。

八、用人单位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九、用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提供机动车辆,以免学生受到伤害。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学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_____

一、劳务派遣期限:_____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_____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_____

1、劳务费用的构成:_____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__________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______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_____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_________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_____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_____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规章制度

一.公司的八项基本原则

本原则是____________公司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是加盟____________的必要条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认同执行。

1.1客户原则

客户永远是对的—____________员工在与客户交往时一定要牢牢切记!客户是____________的衣食父母,须绝对尊重,尽心服务。____________员工无论对待任何客户,必须耐心、友善、诚恳、负责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钱。____________员工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感,齐心协力地用更好的服务全力争取客户。

1.2实效原则

“做实效的广告”是____________的公司的使命。____________的一切广告活动必须永远围绕做实效的广告这一标准进行;做实效的广告必须深入____________员工心中;做实效的广告必须成为____________员工的广告行为准则。

1.3敬业原则

敬业精神—敬业乐业是____________人的必备素质。____________人对人对事必须有责任感。____________人对每一项广告业务必须充满激情,激发智慧,勤奋工作,不断创新,决不言输,做到更好。

1.4团队原则

团队精神—协作、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地达成团队的共同目标,团队的利益高于一切,是____________人的行为准则。____________所有员工都是____________大团队中的一员,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维护团队利益,为团队的集体荣誉共同奋斗不惜。____________所有广告活动均以集体创作为原则,____________努力创造提供每位员工发挥创作的空间,营造好的创作氛围,但个人小创意无条件服从群体大创意。

1.5文明原则

____________的广告人是文化人,有教养的、文明的人。____________特别强调诚实正直,尊重他人,心胸开阔,坦诚相处,互帮互助。____________倡导礼貌行为,待人接物,必具礼貌态度,用礼貌语言,采取礼貌行为。

1.6勤俭原则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____________人应尊重人的智慧、爱惜财物、决不浪费。一点一滴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和损害公私财物都是可耻的行为。

1.7环境原则

____________是每一位员工共有的事业空间,任何个人偏好或行为均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状态、创作气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损公共环境。工作时间聊天睡觉,室内吸烟,桌面乱扔乱放杂物等行为一律禁止。

1.8事业原则

____________人将广告业看作是一种事业,而不仅仅是当作一种职业。____________人必须努力学习、相互吸取、取长补短、积极进取、不断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

二.聘用规定

2.1按本员工手册中的条款和条件,公司聘用员工,员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的每一项内容(女员工须将个人的婚姻状况、生育计划如实反映,作为公司聘用安排的参考)并贴上照片,入职时连同身份证、学历、有关职称等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履历交行政人事部处理存档。

2.3员工受聘期间,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规定领取薪金。

2.4员工应把全部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并努力履行其职责。

2.5公司根据需要分配各员工的工作并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

三.入职规定

3.1培训

3.1.1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架构、制度、守则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讲解培训;运作质保部负责公司运作流程的讲解培训。

3.1.2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负责部门的工作程序、作业操作规范及其职位描述的培训。

3.1.3公司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3.2试用转正

3.2.1所有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具体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

3.2.2试用期满考核

3.2.2.1试用期结束时,试用期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理考核手续,如果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3.2.2.2试用期满考核办理程序:试用新员工提出试用期满考核申请,经总监同意签批后→去行政人事部领取试用期考核表并认真填写→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试→总监签署考核意见→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行文书面通知结果。

3.2.3如果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须在三个月内通知试用人员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工资报酬

4.1工资

4.1.1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

4.1.2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发薪日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实际加班工时作为当月的工作业绩和季度团队奖历分配的依据之一。

4.2.2员工加班超过晚上10∶00时,可另报销回家单程的士车费,但不能与其他因公市内交通费填在同一张报销单上。

办理程序:填写报销单→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财务部会计签字→

总经理签字→出纳处报销。

4.2.3专业部门员工加班,由品牌部统一填写“加班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10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4.3双薪

4.3.1作为奖励,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享受双薪。

4.3.2工龄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职且当年12月31日在岗上班的员工,不足12个月者,则年终双薪按实际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龄六个月以下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双薪。

4.3.4双薪按员工年终当月的基本薪金计算,并以公历年度为准,只计当年。

4.4所得税

4.4.1员工领取工资和奖金、各种补贴等其它报酬,有义务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税务部门每月从个人薪金中,扣除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统一向税务局缴纳。

4.5升职、加薪或降职

3.5.1在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将从内部提升任何适合的人员至更重要的岗位。在考虑提升候选人时,主要考虑员工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工作成绩、团队精神、行为操守、文化修养等。

4.5.2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根据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工作成绩,公司考评和考核面试后,视其情况可以升职者升职,不能升职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资5-10%;或者降薪、降职。

3.5.3公司将定期对各职位员工进行职位考核,凡因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不胜任或工作态度欠佳而不适应工作需要者,公司将进行适当调整以至降职使用。

4.6团队奖励:

4.6.1公司内组建几个二级团队,公司对二级团队按季度实行与毛收入挂钩的奖励办法。具体办法按公司当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6.2二级团队内部员工的季度奖金分配,按照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分配。

4.6.3员工的试用期无奖金,不参加团队奖历的分配,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期间,可以参加团队奖励的分配。

4.6.4季度未以前离职的员工,不再参加当季度团队奖励的分配。

五.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时间

5.1.1公司现行工作时间为大小间隔周工作制,大周工作六天,小周工作五天。

5.1.2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9∶00-12∶00,13∶40-18∶00。

5.2法定假日

5.2.1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当前执行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定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员工有权请病假、事假,请假手续参看本员工手册第8.1.7、8.1.8条规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

5.3.3产假: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两年以下的,产假为无薪假期。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

5.3.5以上5.3条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

六.福利

6.1办理调入____________

6.1.1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现出色,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员工,个人提出办理调动的书面申请。

6.1.2经公司审查属实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6.2旅游

6.2.1旅游: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香港旅游机会(全程五天,包签证、住宿及来回交通费)。①品牌部、创作部总监助理以上,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半以上;②品牌部品牌经理助理以上、创作部指导助理以上,其它部门主管以上职务:在公司连续工作两年以上;③其它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两年半以上。

6.2.2符合香港旅条件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行政人事部与该员工部门总监和该员工沟通后,协调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游时间,保证香港旅顺利进行。只能出游香港,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带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分职务),从第二年起,可享受连续一周(包括公休假日在内)带薪假期(简称年假)。休假安排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6.3.2休假时间的安排必须以服从工作需要为原则。

6.3.3休假要在自身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个月向公司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应安排在公司春节前后放长假期间一次使用。

6.3.5当年已参加公司安排香港游的,不得重复享受带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积,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资计算补发工资。

6.4医疗保险

6.4.1员工(不分职务)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________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深府[1996]122号《________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备查)。如政府有调整,按调整的新办法执行。

6.4.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高限额4500元。

6.4.3具有____________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交,员工个人承担缴交2%,总共9%。个人缴交部份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___________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6.4.4具有____________市暂住户口的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公司按其月工资额的2%缴交,个人不负担。

6.5基本养老保险

6.5.1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____________市基本养老保险福利。参保办法现按深府(1996)123号《____________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规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员工转正后,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限额4500元。

6.5.3持有____________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14%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5%,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__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局。

6.5.4持有____________市暂住户口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其月工资额的7%由公司承担缴纳;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3%,共计19%。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由公司统一缴交___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局。

6.6午餐补贴

6.6.1员工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分月按实际上班工作日期发放中餐补贴。

6.6.2每位员工在____________上班的每个工作日午餐补贴标准为人民币6元。

6.7晚餐补贴

6.7.1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时间超过下7时以后,每次晚餐补贴人民币10元。

6.7.2专业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品牌部填写的加班和行政部实际考勤都同时具备的情况单按月发放,行政、财务部门员工晚餐补贴根据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的加班单按月发放。

6.8住房补贴

6.8.1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住房补贴。

6.8.2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品牌部品牌组长、创作部创作组长、其他部门主管以上:人民币300元/月

员工:人民币200元/月

6.9办理暂住证

6.9.1凡____________市以外户口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暂住证.

6.9.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再次办理暂住证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本公司连续工龄不满半年的员工,需由公司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七.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称甲方,员工称乙方)

7.1.1甲方辞退乙方,须由乙方所在部门的主管总监填写辞退审批表交总经理签字,然后由该部门主管总监会同行政部、财务部与乙方办理离职前的交接手续,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1.2乙方辞职,须填写辞职审批表,向本部主管总监提出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本部主管总监签意见转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然后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由该部门主管总监安排乙方与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总监签字后,乙方向行政部、财务部交还财物,最后行政部经理根据签名齐全的审批表,再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7.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生产的;

7.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2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5.1试用期内,但工作不满15个工作日者不予结算工资;

7.5.2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

7.6经济赔偿、补偿

7.6.1按照7.3、7.5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发放给乙方: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该员工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7.6.2乙方违反本手册规定,擅自离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八.工作纪律

8.1考勤管理规范

8.1.1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亲自打卡报到,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

8.1.2员工须自觉遵守打卡考勤规定,严禁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对当事者(委托人)和有关责任人(代打卡者)分别处以100元/次人以上罚款。

8.1.3.考勤打卡情况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每日上10点由行政人事部将全部考勤卡收回,检查打卡情况。

8.1.3.1.凡属昨天下班示打卡的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用专册登记并通知该员工处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该员工送其总监签字证明。如该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问题,将对该员工的下班未打卡作为漏打卡处罚处理。

8.1.3.2.凡属当日上午9︰15未到公司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负责跟进该员工实际到公司的时间并让其领卡打卡,并分清楚未按时到公司是什么原因,并记录在该员工的卡上。①如属加班要按规定分清楚是否迟到;②如司直接去客户处办理,要由该员工送到其总监签字证明,时限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③或属迟到

8.1.3.3.行政人事部要做到每天无未打卡情况不清楚的现象发生。

8.1.4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填写“加班单”,由部门总监签字。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11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二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8.1.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向行政部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8.1.6.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4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4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扣30元;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8.1.7.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员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带薪病假(以月为准)。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8.1.8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事假无薪。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8.1.9.旷工每天扣罚工资3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8.1.10.上、下班漏打卡每次扣罚100元。

8.2礼仪管理规范

8.2.1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佩带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带在左胞上方位置。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裤。员工要爱护和妥善保管胸牌,丢失要赔偿工本费50元/枝。佩带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查管理。行政人事部发现员工未佩带胸牌第一次给予提醒警告并记录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带。若不及时佩带或第二次发现未佩带胸牌,记录在册并由该员工签字,罚款50元/次。

8.2.2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作,按成本价在员工工资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连续工龄满半年以上的退给工作服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再退给其工作服另一半的价款。连续工龄不满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价款。

8.2.3个人仪表端庄。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8.2.4个人电话礼仪

8.2.4.1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8.2.4.2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____________”再报自己姓名。

8.2.4.4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8.2.4.4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8.2.4.5当拨错电话时,勿马上将电话挂掉,应向对方说声“对不起”后,再挂掉电话重拨。

8.2.4.6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8.2.5代接电话礼仪

8.2.5.1部门同事不在而其电话铃响时,应立即代为接听,并留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留言,待其本人回来时,如实转达。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办事务的电话时,必须在辨别其性质后,婉转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转接至承办部门或人员,同时向承办人说明事由后,方可放下听筒。

8.2.5.3当有事外出或离开位子时,须先告知同事,如有来电或访客时,代为留言或处理。

8.3环境管理规范

8.3.1员工应自觉将各自位置卫生搞好。

8.3.2员工须自备茶杯,不准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节约开支。

8.3.3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抽烟,需抽烟请到消防楼梯间。

8.3.4不得在墙壁及屏风围板上张贴纸张。

8.3.5不得在公司公众环境乱丢杂物。

8.3.6员工餐后一次性饭盒请自觉放在楼梯间垃圾回收桶内。

8.4秩序管理规范

8.4.1接待外单位人员应在公司接待室或会议室,洽谈室内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让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地。

8.4.2员工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简短,小声,以免影响业务电话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环境的安静。

8.4.3员工使用公司公用设施或服务(如长途电话、传真、会客室、会议室、图书资料、打字、手提电脑、投影仪、数码像机、摄像机等),应遵守行政部门规定,使用前办理申请手续,使用后及时清理或归还。

8.4.4员工因公接待使用会议室、会客室、洽谈室后,使用人员应立即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以便接待其他客户使用。

8.4.5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员工下班时应关闭自己已不使用的电脑、电源;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检查电脑、电灯、空调排风扇等是否关闭,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8.4.6员工需用办公用品,统一到行政部按规定登记领用,注意爱惜节约,不得损毁和浪费。

8.5行为规范

8.5.1员工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夫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喧闹、聊天。不得无故串岗。

8.5.3工作时间员工不得睡觉、吃东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电脑打游戏、观看业务资料以外的其他影喋。

8.5.4员工讲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对内、外均不得讲粗话,使用污蔑性字眼。

8.5.5员工不得在公司处理私人事务,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讯、电脑等设施和用品谋取个人便利。

8.5.6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或收受回佣。

8.5.7员工受聘期间,不得在外兼职或炒单。

8.5.8员工不得对外口头泄露公司内部情况、经营机密或未经许可向外单位人员提供本公司业务资料及电脑软件。

8.5.9员工薪酬保密,员工个人不得向他人通报收入情况,公司只接受个人本身薪酬之查询。

8.6安全管理规范

8.6.1公司全体员工都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是每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内共同创造出一个安全,祥和XX的工作环境。

8.6.2防盗、防窃

8.6.2.1外来人员的管理。来访的客户,行政人事部和有关业务部人员要及时作好接待工作,及时作出妥善的安排。各类维修服务的人员进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带公司统一的标识牌。员工私人的客人来访,请在接待处或小会议室接待。

8.6.2.2谢绝推销人员和送餐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场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关,其余员工也要及时协助制止推销人员和送餐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场地。

8.6.2.3中午午休时间,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台值班人员,做好防范工作,认真执行好以上同点规定。

8.6.2.4下午下班以后,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要关好公司的大门,进出使用按键锁。完工离开公司时,关闭所有电脑电源和电灯及其他电器电源,用链条锁锁好大门,方可离开,以防偷盗事件发生。

8.6.2.5员工要保管好公司财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机要随身带,不要乱丢乱放,贵重物品要锁好,以防丢失。

8.6.3消防管理

8.6.3.1公司按规定统一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区域分配到各部门负责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检查一次灭火器的管理情况。公司员工都应学会灭火器的使用办法。

8.6.3.2员工在公司办公范围内不能吸烟。如因接待客户需要,在会议室吸烟,烟灰和烟头应丢烟灰缸内,并用水熄灭。

8.7保密制度

8.7.1定义

8.7.1.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

事项。

8.7.1.2所有公司职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8.7.2公司秘密的范围

8.7.2.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8.7.2.2公司就经营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义务的事项。

8.7.2.3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8.7.2.4维护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8.7.2.5其他公司秘密(如高级领导的合同等)

8.7.3密级分类

8.7.3.1绝密: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主要包括:

8.7.3.1.1公司股份构成、策划方案、成本、利润率、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

源及价格。

8.7.3.1.2总体发展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协议书。

8.7.3.1.3公司其他重大决策。

8.7.3.2机密: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

8.7.3.2.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8.7.3.2.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同业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8.7.3.2.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密码、月、季年度销售利润情况及其载体,

微机开启密码、软盘内容及存放位置。

8.7.3.2.4公司重要领导住所、及电话号码。

8.7.3.2.5获得竞争对方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7.3.3秘密:与本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的情况。

8.7.3.3.1客户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8.7.3.1.2广告企划方案,营销企划方案。

8.7.3.1.3广告年度、季度提资情况、广告内涵、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8.7.4.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4.2机密级公司主管(经理)以上干部,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4.3秘密级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与秘密内容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8.7.5保密措施

8.7.5.1保密工作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由董事长(办)实施,制定相应制度、规定、

对保密以下进行检查、督导、具体核实。

8.7.5.2公司员工必须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8.7.5.3严禁在公司电话、传真机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8.7.5.4保密事项之载体要由专人保管,不得让无关人员查阅,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8.7.5.5涉及保密内容材料的发放,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且限在保密员之间进

行,并将发放情况详细登记。

8.7.5.6借阅保密事项载体必须经借阅方,提供领导签字批准,保密员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

8.7.5.7保密事项内容,不得在办公室内悬挂张贴。

8.7.6奖罚

8.7.6.1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予以抵制、举报。

8.7.6.2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对上述抵制、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刁难。

8.7.6.3公司对上述抵制举报行为将视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奖励为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申请有关部门处理。

九.财务管理

9.1借支规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须填写借支单,经主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八天,特殊情况应事先说明。

9.2报销规定

9.2.1一般报销规定:

9.2.1.1各类报销单均须在取得正式发票的前提下,由经手人填写清楚用途,并有经手人和部门总监的签名,送至财务部审核签名后,方能送至总经理室签批。有正式发票、经手人、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签名并写清用途的报销单方可报销。

9.2.1.2报销时间不得超过账目发生后的八天,特殊情况须作说明。

9.2.1.3总经理签批报销单时间为每周三、五下午5:00-6:00,财务报销时间为每天下午4:00-6:00

9.2.2购买设备、物品的报销:

9.2.2.1创作部设计资料图书、光盘的购买计划按公司的月控制额执行,其他设备物品的购买要事先申报公司购置计划。

9.2.2.2各部门需购买设备物品,经办人须事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主管总监签名,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支购买。报账时须提供申请单作为依据,按9.2.1程序办理报账。

9.2.3交能费报销:

外出工作车费报销以专线公车票价为标准,因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事先应填写《乘坐的士申请表》,经主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9.2.4应酬报销:

9.2.4.1因业务需要请客应酬,各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应酬费申请单,并请示总经理批准,作为报销单据。

9.2.4.2请客应酬的基本开支标准和参加陪客人员的控制:外地客户来深需请客应酬的,由总经理带队三人以上,有公司由总经理或总监总共不超过5人作陪,人均开销标准控制在100元以内。总经理职务以下人员带队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总监带2人参加作陪,人均开销控制在80元以内。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总监按排2人作陪,人均开销在控制在80元以内。

9.2.4.3本地客户来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费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负责安排好,填写报销单,总监签字,总经理批准报销。

9.3媒介购买支款规定

9.3.1媒介部根据品牌部AE下达的媒介购买任务单,由AE提供的公司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或确认书复印件,经财务确认已收到客户广告发布款后,填写媒介购买确认书,经AE、媒介执行、客户总监签字,媒介员填写好支票领用单,将以上资料一并报送总经理签字批准。

9.3.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支票领用单及其附件,审核其价格无误,审批程序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购买媒体后,要取得媒体的正式发票,于当日内送交财务部查收。

9.4发外制作支款规定

9.4.1制作部接收到品牌部下达的发外制作任务单,需要发外进行印刷,喷绘、路牌、灯箱、展板、展场等制作,必须本着低成本高质量,保证本公司客户满意的原则与执行制作的乙方签定合同,经总经理审批签名。签订后的正式合同送交财务部存档,制作部留存复印件。

9.4.2制作部按照经总经理签批的合同规定进程检查乙方施工情况,预付定金或分阶段支款时,填写好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方可开出支票。

9.4.3制作项目完成,制作部必须取得公司客户的正式验收(货)单。凭验收单、合同复印件、填写好的支票领用单,报送总经理签批后,连同制作乙方的正式发票(制作部签名并写清用途)交财务部,财务部方可开出支票。

9.5菲林输出,电分支款规定

9.5.1电分与菲林输出,必须填写好菲林输出单。电脑部收到电分或菲林必须在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签收。签收时填写好具体项目内容。

9.5.2按月结帐时,电脑部与制作部共同审核签字后,连同输出公司的发票送总经理签批。

9.5.3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批开出支票。

9.6出差规定

9.6.1本规定适合员工因公远程出差使用。远程出差指超出____________市范围以外,且当日不能返回。

9.6.2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标准:员工因公远程出差,原则上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及火车硬卧、轮船二等仓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须事先向主管总监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9.6.3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

9.6.3.1国外出差住宿标准另行规定。

9.6.3.2在一般情况下,选择三星级及三星以下宾馆。

9.6.3.3同性别二人以上一起出差,应合住房间,住宿费标准为上述一人费用增加30%。

9.6.3.4住宿费凭发票报销,超出本职位标准部分自理。

9.6.3.5表中直辖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经济特区是指____________、珠海。

9.6.3.6省会是指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连、咸临、秦皇岛、烟台、连云港、青岛、温州、泉州、北海、湛江。

9.6.4出差人员的餐费标准:

9.6.4.1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况下,应主动扣除餐贴。

9.6.4.2在外地一固定地方连续出差超过15天以上者,不分职务每天餐费补贴30元。

9.6.4.3餐费补贴由本人填写支付证明单,按财务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销。

十.奖罚规定

10.1员工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表现突出,可获荣誉和物质奖励。

10.1.1对公司管理及业务运作有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职岗位上有出色表现。

10.1.3爱护公司,为公司开源节流作出显著贡献。

10.1.4工作细致,发现自身岗位以外的差错,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0.2员工工作表现和行为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将受到处分和罚款。

10.2.1违反本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被处以黄牌警告者。(三次蓝牌警告,记黄牌警告一次,黄牌警告一次者给予口头严重警告处分,累积两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职机会,三次以上者给予辞退。)

10.2.2违反操作规程,责任心差造成不良后果。

10.2.3不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10.2.4业务学习不认真,本职工作不努力。

十一.解释权

本手册自20______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手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竞业限制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争关系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甲方的义务

1、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竞业禁止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争关系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甲方的义务

1、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员工及相关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劳务派遣服务的基本方式

一、乙方与乙方派遣到甲方公司工作的派遣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甲方从事甲方指定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甲方发出的盖有甲方公章的劳动力需求正式订单的要求组织招聘符合甲方招聘录用条件的员工;

2、对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验证;

3、组织经甲方确认面试合格的求职者体检;

4、对体检合格的求职者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

5、和经甲方确认正式录用的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

6、组织派遣员工到甲方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7、为派遣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保险事宜;

8、按甲方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资料结算薪资报酬;

9、代扣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

、为派遣员工办理薪资银行卡,按月发放薪资;1

1、处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1

2、办理派遣员工工伤申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1

3、定期召开派遣员工代表会议,了解和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1

4、对派遣员工达到一定数量的用工单位派驻厂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处理和派遣员工有关的现场管理事务;1

5、办理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退工退保相关事宜;1

6、处理或协助甲方处理派遣员工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事宜;1

7、其他应该由乙方提供服务的事宜。

三、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1)派遣员工当月结算期间的工资报酬:按甲方提供的乙方派遣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标准结算的,甲方应该支付给乙方代发的派遣人员应得的全部薪资。派遣员工在甲方原则上实行每周4小时工作制,如果甲方安排加班的,则加班时间按《劳动法》规定计算付给加班费。(2)按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乙方为派遣员工(实习生除外)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在员工薪资中扣缴。社保基数按当年国家政策调整为准,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文件)。(3)商业保险及补充工伤保险

(可选)(4)管理服务费:甲方按照付给乙方,劳务人员需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才计算管理服务费。

2、上述费用由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列出清单明细,所有相关费用双方确认后应在3日内开具相应的劳务发票(发票需列明管理费、公积金、薪资金额)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日内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如遇节假日时提前。

3、乙方每月5日按时发放薪资,代缴保险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离职等原因未缴交成功的公积金金额的部分,需于每月25日前退回给甲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所需派遣员工的数量、录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的数额,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条件提供派遣服务。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如果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应予以说明,并保证乙方派遣人员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及环境情况下用工,保证派遣员工工作人身安全。

三、甲方应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规定制定的,和乙方派遣员工相关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给乙方,以便乙方在派遣员工入职前明确告知并教育所派遣人员并要求其遵守。乙方所派遣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规定给予批评、处罚直至退还给乙方的处分。甲方在做出处罚时应将被处罚人员的相关事实证据提供给乙方备案。

四、乙方所派遣的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甲方对所派遣的人员进行出勤管理,并负责派遣人员的考勤统计和薪资计算(薪资计算由乙方负责的除外),每月按时提供给乙方.

五、甲方有权根据派遣人员的能力和表现安排或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事先需要书面告知乙方)。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退回给乙方,退回时将相关事实证据提供给乙方备案。

六、甲方应保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派遣人员进行加班加点的,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安排调休。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实行正常的调薪机制。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以及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在乙方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国家以及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员工的薪资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退回给乙方。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按照国家以及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在乙方派遣女职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该员工享受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属于由社会保险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支付。

九、如果甲方需要可以每年一次在甲方工作满

个月的派遣员工中,挑选优秀者经本人同意转为正式员工,但每年转为正式员工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新增派遣员工总数的

%。乙方应协助办理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十、甲方提供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餐、加班餐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与乙方派遣员工终止用工关系时,乙方应要求其派遣员工返还工作服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办理合法完整的用工手续,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派遣人员档案。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人员的管理,且应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和派遣人员的相关资料备案。

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资料等)是真实的,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学历等情况进行验证,组织经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进行体检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如发现有不真实的事实,可以将该派遣人员退回,乙方承担全部后续处理责任和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录该员工所产生的费用,劳务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三、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录用条件和其他要求组织招聘,应聘者经过甲方笔试、面试及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能派遣到甲方上岗工作。如有新增或补充派遣员工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如有大量用工计划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同时应告知乙方该批录用人员的报到时间,若因甲方原因使派遣员工不能按期入职或不能入职的,导致员工因此发生经济损失而提出赔偿要求或产生其他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提供给甲方。甲方发现可将该员工退回乙方,有乙方承担后续处理的全部责任和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录该员工所产生的费用,劳务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五、乙方应对派遣至甲方的派遣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安全等必要的岗前教育和培训。对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劳动合同法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规定退回乙方的人员,由乙方承担后续处理的全部责任。

六、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按时足额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其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在每月日前发放派遣人员工资,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拖欠工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及检查乙方薪资发放及社会保险交纳情况。

八、乙方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可以退回的派遣人员,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且乙方应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不得因处理不当造成对甲方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影响,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乙方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提出将派遣人员转为正式员工的,应给以帮助,为转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社会保险的转移等一应事务。

十、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全面的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甲方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十

一、乙方应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具有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有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所有资质和许可。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派遣人员押金及扣押相关证件。第四条: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处理:

一、如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将受伤或患病员工送医院救治,然后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之后应该及时到甲方所在地或医院处理。向劳动社保部门的申报和保险理赔等事项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予以配合协助。

二、如果发生费用,应由乙方先行垫付,待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补充保险(未约定购买的除外),理赔后再结清。因工伤而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相关法规的规定结算,乙方应承担该费用。如因乙方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办理其他工伤理赔事宜的,或者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第五条:派遣人员的退回和派遣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一、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费用:(1)派遣人员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3)按甲方公布的管理规章规定,可以认定派遣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工作定额管理任务或规章制度的;(4)有证据证明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5)派遣人员考入全日制院校或依法服兵役的;(6)派遣人员被依法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的。

二、关于本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如下标准进行:(1)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不足半年被甲方退回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且支付乙方.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应支付乙方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派遣期满或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被甲方退回给乙方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且支付乙方N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应支付乙方N+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N为员工最近一次在甲方连续工作的年限)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1)有关政府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人员身体健康的;(2)甲方无合理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6日内仍未支付费用,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3)因上述条款解除协议的,甲方应承担派遣员工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退回派遣人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1)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派遣人员薪资的;(2)乙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交纳社会保险的;(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利益;(2)乙方未履行服务义务的。

五、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部分或全部派遣人员,或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根据相关国家和当地标准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向派遣人员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甲方因产能减少而不需要派遣人员的;(4)甲方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而不需要派遣人员的;(5)因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1)

本协议到期,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意续签协议的;(2)

甲乙双方如遇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3)

因上述条款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对在协议期内的派遣人员做好妥善安置和相应的经济补偿。第六条: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二、甲方使用乙方的劳务人员到达2人及以上时,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专员进驻甲方,以便协助甲方共同管理劳务人员,有关委派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协议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乙方输送给甲方的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以该批次需求订单约定为准,如果在派遣期限内合同到期终止或按本协议约定单方面提出解除,对尚在派遣期限内的派遣人员须继续履行到派遣期满或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善后事宜。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本协议条款无效或部分无效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约定条款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和甲方不时更新的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期限

年:自月日至月日止.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业务经办人:

业务经办人:日期:日期:

账号:

开户银行: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签署《增减变更综合表》,若授权人有变更,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增减变更综合表》并不能代替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书面通知,若甲方没有向乙方提供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第一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享有的权利:3.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总费用。3.2乙方有权对甲方侵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意见和要求。如乙方已经对甲方的违法或不合理行为提出意见,而甲方不予采纳时甲方应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乙方承担的义务:3.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与派遣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属于退休人员、在校生等特殊情况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3.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自派遣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方应给与相应的协助。因派遣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怠于签订劳动合同致使甲乙双方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甲方应予配合。3.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各类由甲方选定的服务。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1乙方无为甲方垫付费用的义务。3.2乙方无审核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是否属实的义务。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费用后,及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和相关的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3.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派遣员工与甲方的劳务纠纷;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风险的,乙方可进行提示,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第一条

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4.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本合同中直接涉及派遣员工利益的内容,向派遣员工如实告知。4.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任何一方搬迁办公地址或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在七日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第一章

派遣员工的服务第二条

派遣员工离职5.1派遣员工有权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或通过甲方向乙方提出辞职,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交接。5.2甲方收到派遣员工辞职信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发出《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辞职信原件(甲方也可自行妥善保管原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但是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不能提供辞职信原件作为证据,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5.3若派遣员工不递交辞职信原件即离职,甲方仍应向乙方发出退回员工的书面通知,同时附上该员工的考勤记录、《旷工违纪证明》、有该员工签字签收的《规章制度》以及曾经书面向该员工公示过相关法律风险的其他文件作为退工证据。5.4派遣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甲乙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第三条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处理6.1甲方应提供派遣员工在疾病、非因工负伤期间或非因工死亡、因工伤亡、患职业病的情况下享受的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待遇。如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甲方应在工伤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尽快通知乙方,以便乙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方及时办理工伤申报事宜。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办理工伤理赔,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派遣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甲方应通过乙方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乙方可以与该派遣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一条

派遣员工的退回7.1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盖章的《退回派遣员工通知书》,列明退回理由、退回依据等。7.2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可以立即退回派遣员工,并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及乙方,但甲方应提供相应证据及依据。7.3除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派遣员工工作所在地相关规定的情形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7.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派遣期满时,派遣员工有“本合同”7.3的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应依法顺延本合同,同时乙方应依法与派遣员工续签和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劳动合同期限,直至“本合同”7.3的情形消失。7.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应当提前三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或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并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相当于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甲方应按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乙方可据此与派遣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7.6在派遣期限内,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甲方希望退回派遣员工的,乙方可以协助甲方与派遣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在与派遣员工达成一致后甲方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7.7除本条以上规定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外,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7.8本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7.9派遣员工在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以前已经在甲方工作的(包括在其他派遣公司派遣的形式),以前的工作年限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第一章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与变更第二章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的处理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1甲方应提前三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8.2甲方决定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应与乙方明确派遣员工派遣期限等内容。8.3甲方决定不接受派遣员工派遣的:1)甲方应按员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发生依法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情形,甲方还应依法支付医疗补助费。2)除本合同第8.3第1)项规定的费用外,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还需一次性支付附加费,附加费标准为:(最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24-派遣员工已经派遣的月数)。3)如果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三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接受派遣员工派遣,则视为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顺延,并同意接受派遣员工相同的派遣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9.1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情形除外。9.2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派遣员工或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派遣员工不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还需根据本合同第8.3第2)项规定,支付附加费。9.3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第二条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行为对甲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对该派遣员工造成甲方或相关第三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索。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的,由甲方承担先行垫付责任;派遣员工对于损害的后果有过错的,甲方可向派遣员工追偿,乙方予以协助;若派遣员工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派遣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章

费用及结算第三条

费用结算原则11.1服务费用从派遣员工派遣开始日开始计算,按月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11.2甲方如有增员、减员,应于当月

5日前书面通知乙方,附件《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对特殊城市有约定增、减员时间的,甲方应按《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约定报增、减员,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责任。11.3乙方于每月日为甲方派遣员工代发工资及奖金。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1若甲方发放员工工资,甲方应在每月日前的一个工作日提供银行划帐凭证及工资发放明细给乙方,并按乙方所在地税务局的规定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11.2如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在每月的月初缴纳当月员工社会保险时,甲方应在员工首次服务的当月预交下月的总费用。11.3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交纳二个月总费用作为押金,本押金至甲方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第一条

账单乙方根据服务项目明细按月计算生成下月《付款通知单》,内容覆盖社保等代付费用和服务费,《付款通知单》每月

2日前发出,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单》后

5日内付款至乙方账中;而代发工资明细由甲方按照工资发放日前提前

个工作日正式通知乙方,提前

工作日汇款到乙方账户,由乙方发放。第二条

付款操作13.1服务费属于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性收费,应开具营业性发票;而工资、社保等代付费用属于代收代付费用,应根据当地税务实际规定开具发票。13.2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同时开具相应发票给到甲方。如果是汇款的,乙方应于7日内邮寄发票给到甲方。13.3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总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13.4如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应汇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号: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开户行:

号:

第一章

违约责任第三条

因任何一方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失而使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第四条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乙方有权按应付款的5收取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迟延支付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住房公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积金、服务费等),经乙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要求后甲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将员工撤回,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按时付款的前提下迟延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费用的,应承担补缴社保等费用的滞纳金,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提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要求后,乙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除应依据9.2条规定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服务期限内最高月总费用的两倍。违约金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乙方于本合同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派遣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第三条

如派遣员工依据本合同派遣行为而发生劳动纠纷提起仲裁、诉讼,甲乙双方均负有举证责任,并承担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后果。由甲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若甲方提供的证据不能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或未提供相关证据,导致乙方需要支付该员工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等费用的,甲方应承担向员工支付全部费用的责任。若由乙方行为导致员工提起仲裁、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第一章

附则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本合同自2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

个月。有效期后总费用应当支付至最后一个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毕为止。第五条

不可抗力2.1

如发生不可抗力,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恐怖袭击、行政当局的行动,或并非受影响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无法预见到的事件,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2.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条协议的变更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法律环境变化造成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须按照公平原则就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变更、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变更协议条款。第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选择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选择,则表示双方同意通过第2种的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条

双方联系方式: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下述地址:甲方:

址:

话: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乙方:

址:

话:

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第四条

本合同附有附件

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服务项目》附件二:《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补充协议》附件三:《关于倒签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四:《关于委托支付工资的补充协议》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件五:《甲方关联企业名单》附件六:《关于社会保险申报时间表》甲方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年月日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件一:服务项目甲方确认,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用√选择):

1、办理手续:o办理员工入、离职手续o代为招聘(需另行收费)

2、缴纳社会保险:o按政策规定参保时间,缴纳社会保险,协助办理社保转移等相关事宜o补缴社会保险(需另行收费)

3、缴纳住房公积金:o按政策规定缴纳时间,缴纳住房公积金,协助办理转移事宜o补缴住房公积金(需另行收费)

4、代发工资:o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员工工资和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o乙方直接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手续费由甲方承担)o乙方提供员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需另行收费)

5、人事行政服务(需另行收费):o接收并保存中国员工人事档案及根据档案内容,出具相关证明o为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员工办理户口调动手续o代办办理劳动年审、社保年审手续o协助解决劳动纠纷甲方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二〇一年月日

二〇一年月日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件二: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补充协议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CTG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员工派遣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派遣协议”),因此,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根据甲方需要,甲方希望乙方为某些派遣员工补缴“派遣协议”签署之前的社会保险。甲方了解此需求已经超过“派遣协议”中的约定,并可能给乙方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因此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为完成以上需求给乙方带来的法律责任。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工作年限等内容。2.甲方同意就此项服务为乙方额外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3.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补缴社会保险的服务。但乙方不对补缴保险中的缴纳基数与缴纳比例承担责任。以上数据均由甲方书面提供。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甲方同意承担在补缴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费用。4.本补充协议是“派遣协议”的补充,甲乙双方仍应遵守“派遣协议”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派遣协议”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冲突时双方应以本合同内容为准。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年月日乙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年月日附件三: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倒签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CTG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员工派遣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派遣合同”),因此,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根据甲方需要,甲方希望乙方为某些派遣员工(见附表)倒签“派遣协议”签署之前的劳动合同。甲方了解此需求已经超过“派遣协议”中的约定,并可能给乙方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因此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为完成以上需求给乙方带来的法律责任。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工作年限等内容。2.甲方同意就此项服务为乙方额外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3.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倒签劳动合同期限至

年月的服务。但乙方不对

年月至派遣合同生效前的劳动关系以及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关系承担责任。以上数据均由甲方书面提供。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4.本补充协议是“派遣合同”的补充,甲乙双方仍应遵守“派遣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派遣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协议冲突时双方应以本协议内容为准。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年月日乙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年月日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件四委托支付工资补充协议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CTG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甲方为员工能及时收到工资等相关福利,并方便甲方的管理,甲方将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因此,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就员工的工资支付与甲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甲方应按月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每月甲方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员工个人,并将不含工资的总费用支付给乙方。2.甲方应保证按月及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如因克扣、拖欠工资导致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3.如果因甲方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的操作方式导致税负等费用高于由乙方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的操作方式,超过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本协议操作方式可能导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4.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并承担不准确造成的法律责任。5.本协议是主协议的补充,与主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6、甲方向员工发放工资完毕以后,应根据双方约定将已发工资的凭据交给乙方备案。甲方:

乙方:日期:日期:15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件五:甲方关联企业名单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派遣合同”),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派遣合同内容相同的服务,甲方关联企业名单如下:本名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年月日乙方::

有限公司日期:二〇年月日15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在 (地点)召开。本次会议由 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 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 %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 。

二、同意 。

……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占总股数_______%。

【有些事项是需要经占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同意的事项,因此,在股东会决议时,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决】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保安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用户指南:该协议资料适用于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实现有效地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保证利益方(集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通过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进行快速编辑。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人民币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劳务派遣效劳合同甲方用工单位:乙方派遣公司:订日期:合同签署地:甲方用工单位:地址:XX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派遣公司:地址:XX编码:联系人:联系: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效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合作内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工作所需的劳务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或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到期时,假设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依此类推.

第二章派遣费用与结算

第三条派遣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派遣员工的劳务薪酬;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3.派遣效劳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费用结算

1、劳务薪酬.派遣员工试用期限及待遇按 劳动于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薪酬待遇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由甲方按月考核结算.

2、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劳动部门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单位局部按派遣员工人数按月结算,个人缴费局部由乙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费金额随社会保险机构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变化而变化.

3、派遣效劳费.派遣效劳费按派遣员工人数按月计收.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商定.

4、其他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费用支付

1、所涉及费用实行当次月结算.甲方应于当次于前,将派遣员工的劳务薪酬、社会保险费以及派遣效劳费等结算资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应即开具合法的劳务派遣发票,交送甲方.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上述各项费用拨付给乙方.

2、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方法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执行,保持操作口径一致.甲方发生当月增、减参保人员含当月又增又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鉴于劳动和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滞后的现实情况,甲方应在有关数据公布后,及时补缴等待数据公布期间所涉及人员的社会保险含离职人员个人局部.

3、乙方在收到上述费用后,通过网上银行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所有费用通过银行于方式结算.

第三章员工的派遣与治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

保安劳务派遣服务合同word版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自于日起至日止,共。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配置保安人员名,从事保安门卫工作。

第三条:甲方保安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严守相应的法规制度,以岗位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费的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预付全年(含保安人员保险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甲方队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应依法支付甲方相应工资报酬。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甲方派驻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及住宿。

第七条:甲方保安员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甲方保安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甲方保安员依法享受同本单位员工标准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辞退甲方保安人员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撤回保安人员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时间的30%保安费支付对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竞业禁止协议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争关系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甲方的义务

1、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范本整理版【精选模版】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范本整理版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每月_______元。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合同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合同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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