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栋 单元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至 。月租费为 元月,即 元整,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租房期间乙方不得转借或转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屋内设施:,所有设备基本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乙方租赁期间,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租赁期间甲方预留乙方租房押金整,租房到期后如数退还,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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