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现收收益与将来收益在婚前的归属界定。此协议书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前各自及共同的现收和将来收益的权益,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它是婚前财产规划的重要文件,为婚姻生活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篇1
协议人(甲方):身份证号:住址:协议人(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若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处置,签署该协议也就无任何意义。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一、 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二、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1、于_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2、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3、牌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车。风险提示: 婚前财产的范围
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同时,对财产描述要详尽,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街号房产由双方共有。
三、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对上述财产的归属,为个人财产,其具体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2、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3、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风险提示: 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
因此,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说还休,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
四、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分红、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约定:
1、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余,______%归甲方,______%归乙方;如果没有出租用于夫妻双方居住使用。
2、对于各自存款利息分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款利息的处分。
3、对于债权、基金等财产性权利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均分配。
4、乙方的车用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双方共同使用。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
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权元,债务元;女方有债权元,债务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产处: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辆:_______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产处: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辆:_______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篇3
男方:
女方: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两人以上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买日常用品②煮饭③洗碗④倒垃圾⑤清洁⑥整理家务⑦房屋之修缮⑧喂乳换尿布⑨接送子女上下学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父姓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不得遗弃子女
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
协议人:
住址:
协议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1、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
2、于___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二、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1、于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2、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3、牌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车。
三、婚前财产归属约定
对上述财产的归属,为个人财产,其具体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2、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3、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四、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分红、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约定:
1、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余,__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__%归乙方;如果没有出租用于夫妻双方居住使用。
2、对于各自存款利息分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款利息的处分。
3、对于债权、基金等财产性权利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均分配。
4、乙方的车用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双方共同使用。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 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 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
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 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 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
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
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
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
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 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
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
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 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
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
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
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 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
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
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 保证条款。
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 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
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 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
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