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催款函范本,律师精选4篇

欠款催款函范本,是用于催讨欠款的一种正式文书。它通常包含欠款方信息、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关键内容,以清晰明了的方式向欠款方传达催款的意图。通过规范的格式和严谨的措辞,促使欠款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篇1欠款催款函

致:[欠款方名称]

地址:[欠款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欠款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欠款方联系电话]

鉴于你方于[欠款日期]向我方购买[货物或服务名称],截至[催款日期],你方仍未支付欠款共计人民币[欠款金额]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或编号],你方应在[付款日期]前支付上述款项。

我方多次催告,但你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已严重影响了我方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特致此函,请你方务必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支付全部欠款。

如你方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仍未支付欠款,我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法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加收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2. 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

3. 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达,请你方予以重视并尽快处理。

[催款方名称]

[催款方地址]

[催款方联系电话]

[催款日期]

篇2《欠款催款函》

尊敬的[欠款方名称]:

我方是[己方公司名称],截至[具体日期],贵方尚欠我方款项共计[欠款金额]元。该款项是基于[欠款原因,如交易合同编号、服务提供情况等]而产生的。

根据我们双方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名称及编号],贵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前向我方支付上述款项。然而,至今贵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已严重影响了我方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

我方特此郑重催请贵方务必在[催款函发出后的指定日期]前,将上述欠款全额支付至我方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账号、开户行等]。如贵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款,我方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均由贵方承担。

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积极配合我方解决欠款问题,以维护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请随时与我方联系。我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特此函达。

[己方公司名称]

[函件发出日期]

篇3欠款催款函

[欠款方名称]:

贵方于[欠款日期]向我方借款/欠款人民币[欠款金额](大写:[大写金额]),至今未予归还。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方发出此催款函,请贵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一、欠款详情

1. 欠款金额:人民币[欠款金额](大写:[大写金额])

2. 欠款时间:从[欠款起始日期]至[欠款截止日期]

3. 欠款性质:[具体欠款性质,如借款、货款等]

二、还款要求

1. 请贵方于[还款期限]前将上述欠款及利息(按[年利率/月利率]计算)一次性归还至我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我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我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我方银行账号]

2. 若贵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我方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的权利,届时贵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其他事项

1.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贵方若对本催款函有任何异议或需要协商还款事宜,请于[协商期限]内与我方联系,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

2. 本催款函一式两份,一份致贵方,一份留存我方备查。

望贵方能重视此事,尽快解决欠款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特此函达。

[催款方名称]

[日期]

篇4《欠款催款函》

致:[欠款方名称]

[欠款方地址]

[欠款方联系人及电话]

尊敬的[欠款方名称]:

我方与贵方于[欠款发生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协议名称],合同约定贵方应向我方支付款项共计[欠款金额]。然而,截至目前,贵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贵方应在[约定付款日期]前支付全部款项。现经我方多次催告,贵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已严重影响了我方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方发出此催款函,请贵方务必在[催款函发出日期后的合理期限,如 15 日]内支付全部欠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具体利率或计算方式]计算)。若贵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欠款,我方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均由贵方承担。

望贵方重视此事,积极配合我方解决欠款问题,避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纠纷。

特此函达。

[发函方名称]

[发函方地址]

[发函方联系人及电话]

[发函日期]

以下为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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