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入股协议书,精选4篇

多人入股协议书,是对多方合作投资事宜进行规范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各入股方的权利与义务,涵盖入股金额、股权比例、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等关键内容。在多人共同开启商业征程时,该协议书为各方利益保驾护航,确保合作顺利推进。

篇1 多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概况

1. 公司名称:[公司具体名称]

2. 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元

二、投资总额及各方出资方式、金额、占股比例

1. 各方确认,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元。

2. 各方出资方式、金额及占股比例如下:

-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三、出资时间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各自应出资款项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应在收到各方足额出资后的[X]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各方的股东身份及股权比例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档案。

五、股东权利与义务

1. 股东权利

-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2. 股东义务

- 遵守公司章程;

- 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出资;

- 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股东会

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 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七、董事会

1.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方协商确定具体人员]组成。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方协商确定人选]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5.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八、监事会

1.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方协商确定具体人员]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方协商确定人选]担任。监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4.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九、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 提取法定公积金[X]%;

- 提取任意公积金[X]%;

- 支付股东红利。

2. 公司的亏损由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十、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审计

1.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财务情况说明书;

- 利润分配表。

3.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X]个月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十一、股权转让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公司变更、终止与清算

1.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者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X]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3.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4.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出资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出资金额的[X]%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其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返还已收取的出资款项,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X]份,各方各执[X]份,公司留存[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多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概况

1. 公司名称:[公司具体名称]

2. 经营范围:[详细列举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

3. 注册资本:人民币[X]元

二、入股方式及金额

1. 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2.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3. 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三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二)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 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四、股东会

1.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董事会

1.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各方协商确定董事人选及产生方式]。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选举方式确定董事长人选]。

2.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六、监事会

1.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各方协商确定监事人选及产生方式]。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选举方式确定监事会主席人选]。

2.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七、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 公司按照[具体分配方式及比例,如按年度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分配等]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时间为每年的[具体时间]。

2. 公司亏损时,各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八、股权的转让与继承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司的治理与管理

1. 公司由[具体管理方式,如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等]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纳税。

十、保密条款

1. 各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年。

十一、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出资额的[X]%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其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保密条款等其他条款,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X]份,三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 多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丙方: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鉴于各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入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 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元

二、入股方式及金额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2.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3.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款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利

1.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 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6.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二)股东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 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股东会

1.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五、董事会

1.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方式及具体人员构成]选举产生。

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选举方式及具体人员]担任。

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5.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监事会

1.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方式及具体人员构成]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七、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 公司按照[具体分配方式,如按年度或季度等]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前,公司应依法缴纳所得税及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3. 公司如发生亏损,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八、股权的转让与继承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司的财务管理与审计

1.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X]个月内向各股东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 公司应定期接受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的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和规范。

十、保密条款

1. 各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财务信息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等信息。

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年。

十一、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其他义务,应向其他股东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并应补足出资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因该违约行为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股东违反本协议约定,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X]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 多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各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入股协议:

一、总则

1.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

2. 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公司具体名称]

2. 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元

4. 公司注册地址:[具体注册地址]

三、入股方式及金额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入股,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2. 乙方以现金方式入股,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3. 丙方以现金方式入股,出资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4. 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各自的入股资金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权利

1. 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

2. 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3.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 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

5.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享有其他股东权利。

(二)股东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履行股东职责。

2.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出资。

3. 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5.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其他股东义务。

五、公司治理结构

1. 股东会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 经理

-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提取法定公积金;

- 提取任意公积金;

- 向股东分配利润。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3. 公司发生亏损时,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七、股权变更与退出机制

1. 股权变更

-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股权退出机制

- 股东自愿退出:股东可以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后,自愿退出公司。退出时,按照公司当时的净资产状况,以其出资比例计算应得的资产份额,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其股权。回购价格按照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确定。

- 强制退出:若股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其他股东有权决议强制其退出公司:

- 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 不履行股东义务,经其他股东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 出现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形。

- 强制退出时,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确定回购价格,回购其股权。

- 继承退出:股东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继承人不愿继承股东资格或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则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回购其股权。

八、保密条款

1. 各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等信息。

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年。

九、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其他义务,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并应继续履行义务。如因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元,并应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如各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X]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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