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产品代销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销售渠道,同时增加乙方就业机会,甲方授权乙方在南丹县 镇(乡) 街(村)代销由甲方调运的种子、化肥、农药。为使合作愉快,达到互惠互利之目的,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为乙方出具代销种子、化肥、农药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行独立核算,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根据当地市场的需求制定进货计划,报请甲方备货。甲方按乙方上报的计划为乙方调货,并按批发价向乙方结算货款。

四、甲方必须确保进货的质量,完备相关的进货和销售手续。

五、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进货,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仟元(2000元),在9月15日前双方结清所有账目,如未发现乙方有违约现象甲方将如数返还保证金。如出现由于乙方私自进货而影响甲方声誉或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代销授权委托,并要求乙方给予相应补偿,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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