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制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议内容如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甲方在合同时间内向乙方采购腌制食品(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购买),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健康证、相关食品原料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2、乙方需提供无毒、无害的腌制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如果师生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是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4、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送到 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库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5、货款由学校出纳、会计核算后按两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清,甲方不得拖欠。

6、合同期限为一年。即 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7、如任何一方随意终止合同,则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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