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碎石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在济南 道路工程施工中,需要二灰碎石及水稳碎石向乙方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水稳碎石及二灰碎石质量要求

二、乙方应按甲方供货时间和要求及时送货,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找他人进料,乙方不得阻挠。

三、水稳及二灰碎石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定直至工程结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

四、付款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和计量情况分期付款,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乙方必须出具国家正式发票。

五、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废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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