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巡逻岗工作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巡逻岗工作规程

(1)目的监视和巡察管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内的巡逻工作。

(3)职责

①熟悉各执勤岗的职责和任务,协助各个岗位处理疑难问题。

②巡查楼层等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做好记录。

③维持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④协助班长处理紧急情况。

⑤当值班长负责抽检本班巡逻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当班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

⑥主管负责检查、督导工作,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方法及注意事项。

(4)工作程序

①巡逻次数:每3小时至少对整个辖区巡查一遍。

②巡逻要求:A、巡逻保安要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B、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人员。

③巡逻内容:A、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

B、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即烟感器、报警按钮、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是否完好。

C、检查防火门是否 ,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D、巡视大厦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做记录,并上报主管或管理处领导。

E、在大厦辖区内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属三无人员,应驱赶出管辖区;

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管辖区。

F、详细记录情况发生时间及确切位置。

(5)相关记录

①《巡逻记录表》②《班长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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