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辖区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1.值班人员经培训后必须持有电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且必须掌握悬挂在电房的供配电系统运行图。

2. 值班电房实行每班2人24小时轮班制度,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3. 供配电设备(包括发电机)日常维保按《供配电系统巡检记录表》项目展开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供配电机房按机房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以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5.供配电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时,值班电工应按《供电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及时排除故障。

6. 值班电工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7. 大厦的停电、限电、临时用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

具体执行《停电、限电临时用电规定》。

8. 物业公司电工负责检查、监督外委工作的执行,其评估结果作为付费和续约凭证。

9.供配电系统(发电机)大、中维保后,3天之内将记录表整理成册存档,长期保存。

10.相关记录:《值班电工巡视记录表》《楼层水电工巡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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