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巡检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巡检管理制度为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转,工程部要经常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为保证巡视检查的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定时巡视:经理每日一次;

主管(领班)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值班人员节假日每天巡视四次;

夜间值班人员每班巡视两次。

2. 不定期巡视工程部各级相关人员要根据设备运行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

3. 巡视范围:重点机房和重点设备;

容易出故障的设备;

装饰装修工地;

设备改造工地;

刚经过修理的设备和系统;

客户反映较强烈的区域或设备。

4. 巡视内容:

(1)设备运转有无异常;

(2)系统工作有无异常,管路有无跑冒滴漏;

(3)施工人员有无违章操作和施工扰民情况;

(4)机房、设备、施工现场有无安全隐患;

(5)员工是否按规定工作,工作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6)改造工程进度如何,有无问题。

5.经理、主管(领班)应认真检查巡视记录本,值班员应填写值班巡视记录。

巡视记录应全面准确。

6. 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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