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制度

物业辖区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即时报告小区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 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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