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1.教育销售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销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2. 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负责本厂销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季)销售计划。
3. 按期完成产品销售任务,负责货款回收,及时提出产品销售价格的修订建议。
4. 及时掌握商情,搞好市场预测,注意经济情报收集、整理、分析、及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做好用户档案立卷归档和市场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组织产品的收发、保管工作,按合同要求制订合理的发运计划,做到发货准确及时,确保销售计划与产品资金周转指标的完成。
6. 不断加强完善成品库的管理,合理掌握、控制成品资金的升降动态。
7.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 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9.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1.有权代表工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2. 有权处理销售工作中各种纠纷,并及时报告主管厂长。
3. 有权代表厂部参加和召开各种产品订货和用户座谈会。
4. 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1.对组织编制的各类产品经营销售业务工作计划不周,未按时全面完成任务负责。
2. 对市场预测、合同执行失误,销售服务质量不好而未完成销售任务,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负责。
3. 负责组织的产品订货和用户座谈会,准备不周、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 对产品发运不及时出现差错,致使成品资金超定额负责。
5.对货款加收不及时,影响资金的及时回笼负责。
6. 对仓库管理不善,致使成品锈损、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7. 对发生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 对未及时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编制、展开、落实好本科方针目标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