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物业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及内容:

1、管理处的监督检查

1)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厂家,商铺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防火生产经营单位。

2)管理处主任对本处三级防火责任人和其它工作人员的岗位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记录。

2、保安部的监督检查保安部负责对公司各管理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做记录。

检查内容如下:

1)管理处是否把"物业消防安全"贯彻在日常工作中;2)公司各项消防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状况是否合理,提出更新改造方案。

3、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根据季节特点或重大节日前,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综合安全大检查,对公司各管理处所辖部位进行抽查和重点部位检查,通过检查解决一些平日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检查内容如下:

1)各部门、管理处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重视;2)公司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检查的情况;3.)安全组织机构和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如何,员工是否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掌握简单的灭火自救技能。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手段

1、各级监督检查均要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对被检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或严重的不合格项,须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明确提出要求整改的具体内容,并负责复查。

3、对消防检查整改不予以配合者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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