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装修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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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装修手续办理程序1.目的加强对装修业务的审批,明确相关手续的办理,保障顾客及公司利益,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及使用寿命。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 职责3.1部门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及方案。

3. 2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装修申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顾客如需室内装修,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并提交如下资料:A.装修施工图纸;

B.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承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代收装修税费的需提供装修合同复印件(施工队与顾客签订);

C.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

D.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E.装修负责人、施工人员照片;

F.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申请人还应向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

G.只铺木地板、墙壁表面粉刷的房屋装修,装修户可不提供施工队《承建资格证书》及《装修合同》(施工队与顾客签订);

4.2装修手续办理

4.2.1 管理处与顾客、装修者三方共同签定《装修管理责任书》。

4.2.2 由部门经理负责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也可书面授权主办以上人员审批,部门经理负最终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技术状况、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于三日内做出批复。

4.2.3 由经理指定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各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2.4 装修开始前,装修者应到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人员临时出入卡》以及交费工作,《人员临时出入卡》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可以再续延。

4.2.5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装修人员应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凭相关证明到管理处办理留宿手续,经管理处验证无误后,在相关人员的《人员临时出入卡》上标明"留宿"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将证明材料存入装修管理档案中。

4.3装修过程的监控

4.3.1 对装修现场的管理依照装修现场监控办法执行。

4.3.2 如装修工程需延期,管理处应及时知会顾客会同装修者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管理处应在装修许可证上标明延期期限并加盖部门公章。

4.3.3 装修时进行物资搬运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顾客和装修者及时整改。

4.3.4 装修工程结束,顾客验收合格后,由顾客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5.质量记录表格WY7.

5.1-G02-F1《装修申请表》WY7.

5.1-G02-F2《装修管理责任书》WY7.

5.1-G02-F3《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WY7.

5.1-G02-F4《装修许可证》WY7.

5.1-G02-F5《装修违章通知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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