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2.12.05 浏览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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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在公司经常接触支票的人可能会碰到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事情,不过有些人经常会搞不清楚该如何进行背书转让,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希望能帮助大家!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

A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给B公司,B公司将其转让给我司。正面收款人写的是B公司的名字,背面什么章也没有。我公司应该如何进账?进账单出票人是A还是吧?如果支票正面收款人没填可以直接写我公司名称吗?直接当成A公司开给我公司的支票来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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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背面的“背书转让”栏里面完整填写你司名称,然后在粘单处贴上粘单。粘单缝隙处,加盖贵司银行整套预留银行印鉴章,在粘单上的背书栏里在盖一套公司银行印鉴章,如果要开户银行托收,就写全委托收款信息,拿到你的开户银行托收就可以了。“粘单”一般银行对公柜台都可以索取的。文字描述太抽象,不知道能否看明白。最好拿上支票到银行柜面让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因为,一旦背书盖错章或者写错字就作废了,所以,最好谨慎。以免带来公司帐务回款麻烦。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相关知识:

转账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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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章
[2]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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