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车辆行驶证
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车辆合格证
5、新车购车发票
6、其他材料
(1)、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2)、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
(3)、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约定驾驶人员的)
(4)、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账凭证(个别未上牌照的特种车、拖拉机、摩托车等)
(5)、上年车险清洁保单(申请无赔款优待的)
(6)、单位证明及个人委托书(个人车辆单位使用的)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您好!我是自贡万达的购房者,我们本来交房合同日期是去年11月30号,开发商在去年交房时间发通知说由于疫情原因推迟到今年二月二十八号交房,结果这个月又出个公告说由于雾霾等原因推迟到四月三十号交房(还是暂定),而一期去年本该六月份交房的户主因为该开发商质量问题和实物许开发商当初描述出入太大物管费高出同类物业与物业质量太差等原因,一期百分之七十业主已拒收房。所以至今大家房屋按揭一直都在交却收房遥遥无期,投诉自贡市有关部门也都是没有下文。最近还有工程承包商爆出他们已拖欠一亿多工程款的内幕,所以工程根本不能继续下去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