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
贷款申请受理过程中,因不连续6个月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
办理场所: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号;
4、《家庭名下住房信息状况查询单复印件(由贷款受理机构代为查询);
5、若办理组合贷款,应提供受托银行支行名称;
6、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