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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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贷款申请受理过程中,因不连续6个月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

办理场所: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号;

3、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名下住房信息状况查询单复印件(由贷款受理机构代为查询);

5、若办理组合贷款,应提供受托银行支行名称;

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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