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遗失补办

近期更新2025.01.13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佛山港澳通行证遗失补办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一、办理条件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申请手续

(一)表格领取

申请表可直接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下载(可复印使用),或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

(二)申请渠道

我市常驻户口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或补发并申办个人游签注的可在我市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探亲、商务、其他和逗留等签注的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持就业、就业者家属或学习签注在港期间需换发通行证或签注的,也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提交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港澳地区等。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办理各类签注服务指南)

5、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原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2、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温馨提示: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移民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