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造自有住房
(1)所建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
(2)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复印件各2份
2、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县级及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翻建、大修鉴定证明或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2份。
(3)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复印件各2份
以上购、建、大修住房如以第三方房屋作抵押的,还须提供第三方《房屋所有证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第三方《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1、以第三方房屋作抵押,提供第三方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经管理部信贷业务人员验明身份后,当面签署同意抵押的《担保承诺书等并捺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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