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
2、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的;
3、职工调动后,其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5、已封存的或已对转入的职工需重新缴纳的。
办理材料:
1、《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2、职工退休文件、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工资关系的文件、职工工作调动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柜员受理
3、柜员审核
4、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窗口电话:
城区管理部:3283327普定管理部:8227166
关岭管理部:7225366紫云管理部:5230366
平坝、黎阳管理部:4220166、4692939
镇宁、黄果树管理部:622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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