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部署,今年天津市建设的45万平方米社会保障住房(廉租房),截至9月底已开工30万平方米,预计11月份竣工,其他15万平方米社会保障住房也会在年内开工建设。目前已开工廉租房小区正在加紧小区配套及绿化工程。日前,和平区16户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按照摇号产生的顺序进行了选房,据悉,这16户申请人是全市第一批参与摇号选房的市民,该区是第一个实行摇号选房的区,天津市其他各区也将在本周开始陆续进行廉租房的摇号选房工作。
各区房管局在完成复核等系列工作后,根据市住保办分配的廉租住房,按照摇号选房规则,安排摇号选房,公布廉租住房分配房源明细,组织申请人实地参观廉租房,开展咨询解答,审验优先摇号的申请人残疾等级证明。各区缴齐补贴资金后,将组织全体申请人参加摇号,确定申请人选房顺序。
1.已选房的配租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拆迁补偿安置费缴存通知书到区房管局全额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逾期不能缴齐拆迁补偿安置费的申请人,不能办理入住手续。
2.各区房管局在申请人选房、交款后,将廉租住房配租结果在区房管局公布5日,并将《区配租廉租住房明细表报送市住保办备案。
3.廉租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市住保办告知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向已确定的配租户发出《签订廉租住房配租协议通知书,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4.配租户与市住保办在廉租住房小区现场签订《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协议,确认《廉租住房承租人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查验所配租住房后即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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