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合同中既明确了合同的起始日期,也明确了合同的终止日期;(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订立的劳动合同有起始日期而无终止日期,只有当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出现时,合同才能终止或解除;(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即订立的劳动合同有起始日期,终止日期以工作完成的日期为准。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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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原告和公司有合同,收对方工程保证金时我替公司给他写了收条,并署名了公司名称和出具了公司证明,并且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告完全颠倒黑白,而且合同也不拿出来,他这是不是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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