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我局决定调整出入境证件办理工作时限,并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办证时限调整内容
因私电子普通护照由11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往来港澳通行证由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由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由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实行自助受理往来港澳行证再次签注的,由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
二、网上申请办证时限调整内容
(一)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首次申请及补发、换发工作时限为8个工作日,即申请人到窗口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领取到证件。各地要在申请人到窗口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信息的审批工作并将数据上传省厅。
(二)往来港澳探亲、商务、其他、逗留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再次签注申请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即申请人到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批、签发工作。
(三)往来港澳个人、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申请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即申请人自到窗口受理、缴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取证。
特此公告。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