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公告送达需要什么手续

近期更新2025.01.14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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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打算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到当地的法院提交请求了,在法院判决之后就会进行判决书的送达,如果选择的是公告送达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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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状公告送达需要什么手续

1、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2、离婚案件如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院会先到被告住所地社区或村委了解情况,被告确属下落不明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公告送达是法院通过指定报刊刊登案件信息,由原告按法院指示将公告费汇至指定报社,再由将汇款回单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联系刊登信息,最后报刊会将公告费发票与刊登报纸邮寄给法院,以此计算60天的公告期。

二、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公告送达一般都是在无法送达的情况下进行送达的,对于公告送达,在法院已经下达60天左右的时间之后就会自动生效了,无需当事人签字证明,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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