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减资税务如何处理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停止出资运营回收金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第41号)规则,个人因各种原因停止出资、联营、运营协作等行为,从被出资企业获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字回收的金钱等,均归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产业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税所得额的核算公式:应缴税所得额=个人获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字回收金钱合计数-原实践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审核手续,否则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因为减资从而个人从被出资企业获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及补偿金等其他名义回收的收入等都是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需要按照“产权转让所得”项目使用的规则核算个税。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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