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惠来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海洋与渔业局便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经县渔政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第五、第六条,县渔政部门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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