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四、办理材料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惠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预受理。由实施机关当场或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通知申请人领取补正材料告知书的,视为申请已被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经办人审查申请材料、组织察看现场、进行业务受理公示(公示时间10天),审查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审查意见,报业务股室审核后,局分管领导提出审批意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受理。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由实施机关当场或3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通知申请人领取补正材料告知书的,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3.审查。经办人审查申请材料、组织察看现场、进行业务受理公示(公示时间10天),审查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以及现行的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审查意见,报业务股室审核后,局分管领导提出审批意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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