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蕉岭县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办理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8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梅州蕉岭县在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办理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一、办理条件

行政许可适用于县管权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3.申请条件: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1)负责县管水利工程经营活动项目;2)技术条件:①建设项目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②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③对水利工程安全及防洪抢险没有危害;④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及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小,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七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三、办理材料

内容清晰,准确,原件

加盖管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由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建设项目涉及通航水域才需要,有航道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