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海丰县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需要怎么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海丰分厅//wsbs.gdhf.gov.cn/portal/public/home.seam和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网址://zzyld.forestry.gov.cn)提交申请,受理人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自行记录网上办事的流水号。

2.受理

1)受理审核:窗口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受理决定:

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网上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需在网上自行打印。

3.审查:

经办人依据审查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局领导核查,局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公开:

审核部门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准予上报汕尾市林业局。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并在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网址://zzyld.forestry.gov.cn注册申报)申请,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预收件回执》。

2.受理

1)受理审核:窗口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受理决定:

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现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可在办证窗口领取。

3.审查:

经办人依据审查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局领导核查,局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公开:

审核部门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准予上报汕尾市林业局。

特殊环节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