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贵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一、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zegn.gov.cn/)

二、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性。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性。

补正材料、退件,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性复查。

补正材料、退件,批准办结。

报件材料齐全、合法合规性复查。

补正材料、退件,批准办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