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近期更新2019.11.28 浏览3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通过培训考核的认定,申请条件包括:

——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儿科(小儿外科方向),执业机构为三级医院;

——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行为;

——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工作经验或8年以上相关外科或小儿外科临床工作经验;

——经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

b)未通过培训考核的认定,申请条件包括: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前(25日)已经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执业机构为具有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的医院,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8年连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关专业临床工作;

——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移植手术达到规定数量且移植器官生存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管理规范:

1.申请肝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肝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30例;?

2.申请肾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50例;?

3.申请心脏、肺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心脏、肺脏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5例;

4.申请小肠、胰腺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小肠、胰腺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2例。

申请条件:《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16〕49号)第21条、第24条

数量限制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