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
该司法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针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作出统一规范。已于2013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一条赔偿委员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听取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进行质证的,适用本规定。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