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办理哪些前提

近期更新2020.01.07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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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宜的资金、技术、人员;具备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华律网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身份证明材料

法人资格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2 土地使用证明书

收复印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3 提供物种来源证明 0 1 纸质 申请人
4 申请报告(含申请表)

材料加盖公章,真实有效。

1 1 纸质 申请人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实施,修正)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实施,修改)第十六条;申请《驯养繁殖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第十五条鼓励具备种源、技术、场地、资金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工作。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由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审批,发给驯养繁殖许可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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