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等信用惩戒措施

近期更新2025.01.17 浏览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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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等信用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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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总公司16日在京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此次发布的信用惩戒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3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各发布单位表示,这些措施将很快得到实施。

周*斌律师按语:这一措施如果能得到切实实施,将大大改变执行难的现状和减少执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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