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呼和浩特市两人被行政处罚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6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月12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石东路派出所了解到,在疫情防控期间,两人因不配个疫情防控检查被行政处罚

2月11日14时左右,石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玉泉区锡林南路农机厂宿舍小区门口有人闹事,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双方当事人传唤所里调查。

经过调查,刘某某酒后骑自行车到其母亲家中,到小区门口疫情防控点不配合防控人员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辱骂,最终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同日16时许,石东路派出所再次接到中意小区疫情防控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强行进入小区,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登记。

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取证,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