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材料有哪些
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
二、沈阳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在什么组织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劳动大厦一楼4-9号窗口。
沈阳毕业生的档案一般除毕业后签订三方协议的派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人才存档机构外,其余的档案很大一部分都会存入沈阳人才,目前标准名称叫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来源:沈阳政务网(zwfw.shenyang.gov.cn)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沈阳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工作,需要大家带着办理材料到窗口去现场办理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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