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

近期更新2025.01.14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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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主要涉及了政府职责、组织领导与部门分工、信息化管理、年度计划、房屋征收启动、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征收标准、征收费用、征收公示、征收补偿、征收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规范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自2011年10月19日起施行,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细则共八章六十八条,详细规定了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申请、征收评价、征收协商、征收合同、征收补偿等内容。

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市房屋管理局对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后重新发布。这表明上海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是动态更新的,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并按照执行。这包括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此外,通知的执行过程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但不需要"有条件就执行,无条件就不执行"的赘述,以保持其应有的权威性。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是一项旨在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护被征收人权益,同时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文件。各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该通知的要求执行,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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