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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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而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出现法定情形时也可以解除,那么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有劳动者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两种,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有劳动者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两种,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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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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