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2.12.14 浏览3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种制度。那么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

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华律网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六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管人提存保管物的条件为:

(1)保管人催告仓单持有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取而不提取;

(2)仓单持有人无正当理由在仓储物储存期间届满时,不提取仓储物;

(3)提存须依法定程序,如果保管人违反法定条件提存仓储物,属不法的提存,应负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海淀区潘丽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