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法院以物抵债新规
江苏法院在以物抵债方面的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题讨论:2014年3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对债权债务案件审理中的以物抵债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这表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形成了相关的审理纪要。
防范虚假诉讼和保护合法利益:会议认为,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债权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利用以物抵债行为转移责任财产、规避国家政策、进行虚假诉讼的情况较为突出。因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强调需要规范以物抵债行为,妥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司法确认的变化:据江苏法院网报道,全省法院将不再司法确认"以物抵债"。这意味着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以物抵债,一旦权利无法实现,则不能通过法院的调解书予以确认。
这些措施显示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以物抵债问题时的严格态度和对法律适用的细致考虑。通过这些规定,旨在减少虚假诉讼,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稳定性。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