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否获法院支持

近期更新2023.10.16 浏览5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受到家庭冷暴力起诉离婚能否获法院支持

通俗意义上讲,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多发生于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的白领、知识分子家庭。目前,家庭冷暴力不是法律规制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尚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调整对象。

【分歧】

华律网

第一种意见认为,实施家庭冷暴力不符合《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故法院应不准予离婚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对《民法典》规定的家庭暴力作扩大解释,即家庭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类型,故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按通常含义理解家庭暴力,不能任意作扩大解释,可以通过《民法典》精神实质来把握“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标准,若实施家庭冷暴力给另一方造成实质伤害,法院应准予离婚。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然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家庭暴力,要成为离婚条件值得商榷。“家庭暴力”应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适时改变其法律内涵,但又不能靠简单突破法律文本来作扩张解释。法官应结合《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处理案件,评价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质。

《民法典》的精神实质是尊重人的意愿与选择,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实质伤害而不得不提起离婚诉讼,应受法律保护。对这种伤害行为默认,是对民法典精神的违反,不符合法治社会要求,故法院应对此提供司法救济。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把握好“感情确已破裂”的司法裁量范围,要注意实施家庭冷暴力一方对夫妻另一方的伤害程度,涉及因素有精神障碍、不尽夫妻义务等。只有当这种伤害达到实质这一程度,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