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4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关键。那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样判定双方的责任?尽管我们不是交警,但是为了保护自己权益,作简单了解还是十分有必要的,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3、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4、认定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