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是一项国家标准,旨在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根据这一标准,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等级被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代表最严重的残疾等级,而十级则是相对较轻的残疾等级。具体的分级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面部重度毁容等情况。
此外,该标准还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等步骤。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于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补助以及可能的法律诉讼都有重要影响。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提供了一个详细的框架,用以评估和分类职工因工致残的情况,这对于确保职工权益和促进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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