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因此债权人应当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以避免自己的权利面临无法实现的境地。借条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借款合同,而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则可能是多种多样,可能是拖欠货款,或者工程款等。由于基础关系不一样,双方的诉讼时效起始时间可能存在不同,进而影响诉讼时效届满
一、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
如甲方向乙方借款,约定了归还时间为1日,则自2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得向甲方主张权利,如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事由(如催告等),则2日起乙方向法院诉讼甲方还款,甲方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还款,乙方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起始时间同样为还款时间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二、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
如1995年5月1日,甲向乙借人民币现金5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借到乙人民币5000元正,五千元正”。该借条是否在1997年5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份借条属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在履行期限不能确定时,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当然这个期限从借款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因此如果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则即使在今天,乙仍可以凭该借条向法院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三、约定分期还款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计算
如1日,甲向乙借人民币现金5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借到乙人民币50000元正,1日还款10000元,1日还款10000元,余款1日前还款”。甲一直未按约定还款,乙准备起诉甲,那是否存在前面的20000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问题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可知,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从2日开始计算,因此乙的全部借款都受法律保护。
四、同一笔借款部分约定还款时间,部分未约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的计算
如1日,甲向乙借人民币现金5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借到乙人民币50000元正,1日前还款20000元”,但截止甲仍分文未付。笔者认为全部借款都在诉讼时效保护期内,因此首先本借条属于约定分期付款,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由于最后一期30000元借款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参照未约定还款时效的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来计算。
综上,对于借款合同而言,诉讼时效的期间都是2年,但是借条书写的不同,其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存在不同的,因此并不是都是从出具借条之日起算两年。
您可能咨询过多,毕竟周一,那我简要说下我的情况,我已经被起诉了,开庭时3.25,原告是海尔消费金融,批量起诉,被告一共有十个,我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只是对方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征信上挂着海尔的呆账,虽说我能胜诉,完全可以不用还钱,但是,呆账取消不了,必须还钱,本金34300,逾期1400天,开庭过程中,答辩以及双方辩论时,有没有可能调解成,本金分期,其余减免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