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是一项有氧运动,深受市民朋友喜欢,特别是游泳俱乐部的出现,使得大家可以部分天气地去游泳锻炼。但是若在游泳俱乐部滑倒摔伤,俱乐部有显著提醒标志的,俱乐部要承担责任吗?
在游泳俱乐部滑倒摔伤,俱乐部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游泳池在设置提醒标志的同时,也要采取相关的防滑措施,游泳者因地面湿滑而滑倒,说明游泳俱乐部只是尽了提醒义务,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予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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