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摔倒,超市担责吗
超市在顾客购物时摔倒受伤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如果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摔伤,超市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超市作为经营者,有责任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
此外,如果超市与保洁公司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将涉案超市地面的清洁和设置警示牌的义务承包给了保洁公司,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消费者因此摔倒,应由保洁公司承担责任,超市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超市是安保义务的主体,则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超市在顾客购物时摔倒受伤的情况下,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未尽到该义务而导致顾客摔倒受伤,超市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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