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该房产是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双方。
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