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买卖既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招标投标买卖的合同关系是通过招标投标的程序确定的。(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四条规定:“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商人、公民、还是政府,都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程序与有关当事人缔结买卖合同。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