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项目如何处罚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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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施工才是合法的,那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项目怎样处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竣工的项目如何处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但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脯》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布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但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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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建筑法》第七条
[2] 《建筑法》第九条
[3]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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